衢州市亭川东路389号营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市亭川东路389号营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浙交汇”平台组织交易期间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7.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 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8.我方将在公告发布期间接受并配合意向方了解、查勘标的资产及查阅与之相关的文件。
9.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10.在确认承租方后,我方将按照公告要求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中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衢房权证字第****27362号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王萍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6316 联系地址 258****办公室(北门小四合院)102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400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4.4万元,租金前2年不上浮,后3年在前1年基础上每年上涨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20% 2、租赁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废品回收、KTV、餐饮、汽车修理等业务及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业务。如承租方擅自改变经营用途,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后二日内,将承租房屋及水表、电表交还出租方。承租方交还出租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水表、电表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作为废弃物处置。 4、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出租方依法交纳。****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产权相关的费用,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5、承租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等、水、电、气、通信、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由承租方独立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6、承租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房屋结构性渗漏水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方负责除房屋内结构性渗漏水以外的其它日常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应费用。 7、因承租方经营管理不当,承租期间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环保等国家管理条例规定,发生事故并造成出租方资产损失(含连带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8、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所有装修及日常管理须符合文保单位的管理要求,遵守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所有涉及文物建筑本体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线、吊顶铺地、屋面隔墙等硬装内容),设计方案须自行向市文旅局文物处申报审批,待审批通过,与出租方进行施工备案后方可实施。如承租方擅自装修改造文物建筑本体,视同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9、赁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届满时,出租方收回租赁房屋。承租方拆除、添置、改建原房屋设施的,应将该部位恢复原状。如有损坏,则按原样修复,无法修复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不足赔偿的,由承租方另行付费赔偿。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不得参与下一轮租赁拍租。 10、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承租房屋。 1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租赁合同仍有效。 12、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13、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需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6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若原承租人承租的,则租赁期限自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次日起租;若新承租人承租的,具体承租时间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4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公告挂牌期: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2.授权委托书.docx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5.实地勘察证明.docx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2022.6.30房屋租用合同(2022版王杰律师)(1).doc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翁先生 电话 0570-****705 手机 180****7027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柯**芹江东路288号1号楼1415室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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