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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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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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交易中心 招标信息公告表 | |||||
项目名称 | ****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北堤防****指挥部2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 ||
设计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王宇、李子元 | 联系电话 | 020-****1707 | ||
项目地点 | 岗山水库。 | ||||
建设规模 |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水库进行清淤疏浚 本****水库大坝、引水及放水建筑物等主体工程,且清淤范围远离坝体200m以外,对水库原有建筑物无影响。 截至2023年10月,水库淤积总量为416.93万m3,清淤范围为 A 区、B 区、C 区、D 区和库中E 区;拟采用绞吸式吸泥船等清淤方式进行清淤,清出的清淤物可用于农田改造,其他清淤料进行**利用。本项目清淤量为416.93万m3。本次水****水库现有蓄水能力,增加兴利库容,改善库区水质,****水库调蓄能力满足灌溉、发电效益。 2、****电站进行增效扩容 (1****电站现有 2台水轮发电机组,一台机组功率为 125KW, 一台机组功率为 400KW,总装机 525KW;现对 2 台水轮发电机组进行增效扩容,125KW 机组功率增至 200KW,400KW 机组功率增至500KW,总装机扩容至 700KW; (2)电站输水涵管套管加固,长度 91m; (3)对原有厂房进行拆除重建,重建厂房尺寸为 20m*17m,建筑面积为 340m2,**管理房 100m2; (4)进站道路**砼路面,长度约 220m。 (5)增设高压线路、变压器、高压柜、一体化控制屏、远控装置等。 (6)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水库清淤设施设备运营维护、水电站发电运营维护、少量原水供应等。 二、特许经营年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共计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运营期27年,自建设期结束次日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建设期如有提前或延迟的情况下,总**期保持不变。 三、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为“TOT+ROT”特许经营项目,政府方向特****水库、水电站特许经营权并由特许经营者进行提质增效,****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取得经营权后,水库清淤物出售、****电站发电能够获得经营性收入,属于“使用者付费”项目。 水电站发电除必要自用外,其余按照“余电上网”的模式,特许经营者除了获取发电收入外,****水库清淤物及原水。****电站上网电价均为0.4482元/千瓦时(含税),最终上网电价以相关政策为准。 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特许经营者应提供本项目的****政府方争取国家、省、市的补助、补贴和财政拨款。****政府方的名义获取的国家、省、市的补助、补贴和财****政府方。 四、特许经营权价格 根据《****拟转让特许经营权引入社会资本所涉及的****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权项目价值咨询报告》确定的资产及设施的特许经营权价格,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00000.00),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 特许经营者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30个日历日(最终以双方协商议****政府方提供的账号支付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最终以特许经营者中标价格为准,可分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银行****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在项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内,水库可清淤量不能够达到《****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中所预测的值时,****政府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返还的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 特许经营权转让费用退回价款=特许经营权中标价格×(1-特许经营期限内实际的清淤量/《****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中预测的清淤量); 政府方应在**期结束180天内向中标投资人/特许经营者支付特许经营权退回价款,****银行****中心公布 5 年期以上LPR计算并支付特许经营权退回价款的利息,以单利计息。 若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水库的可清淤量超过《****水库提质增效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中所预测的值时,政府方可选择按照固定单价(固定单价=中标价 / 416万立方米)对超出部分的清淤量向特许经营者收取特许经营权超额价款。项目公司或其股东应在双方协商确定超出清淤量部分之日起90天内,****政府指定机构支付特许经营权超额价款。 若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岗山水库有多余的原水可用于销售。超出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原水销售收入(21.2万元/年)部分对应的原水销售经营权,特许经营者有优先获取权。超出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原水销售收入(21.2万元/年)部分对应的原水销售****政府方和特许经营者按程序另行协商。 五、质量标准 1、需符合以下标准及规范: (1)《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618-2013); (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3)《防洪标准》(GB50201-2014); (4)《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 50707-2011); (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6)《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 (7)《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2012); (8)《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1247-2018); (9)《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0)《水利水电工程边坡设计规范》(SL386-2007)。 2、符合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工程建设相关条款的约定及届时有关标准和约定。
本次项目总投资为30572.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491.76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2081.13万元。建设投**工程费用11511.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6337.97万元(含特许经营费15000万元),基本预备费642.46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特许经营者自筹资金1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通过对本项目特点的分析,项目需要转让给特许经营者,****水库进行清淤,****电站的运营维护,采用TOT+ROT(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水库及水电站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特许经营者,****政府方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者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后,****水库进行清淤,扩大库容,****水库的利用效益,****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通过出售清淤物、水电站发电及销售原水取得经营收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完好的****政府指定部门。 政****水库及水电站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转让收入,实现盘活存量**的目的。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记录,并提供承诺书。 1.3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1.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声明》的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1.6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由****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6日00:00至2023年12月6日9:30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系统操作详见《****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68-****317 4.3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留意系统中的公告、项目答疑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代表无需到现场。 5.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产权网上交易业务操作规程》”,咨询电话0768-****317。 5.4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广咨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行政监督部门 | **** | 联系电话 | 137 1578 3836 | ||
项目核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137 1578 3836 | ||
监察部门 | **** | 联系电话 | 137 1578 3836 | ||
信息发布时间 | 以**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