硖石街道高丰商厦长田商厦智慧停车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硖石街道高丰商厦长田商厦智慧停车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硖石街道高丰商厦长田商厦智慧停车服务项目含:高丰商厦停车位地面44 个,地库 187个,实际可利用车位数147个;长田商厦地面20个,地库 82个,实际可利用车位数59个;总共实际可利用车位数206个。
2.2 建设地点:**市硖石街道高丰商厦。
2.3 招标范围:硖石街道高丰商厦长田商厦智慧停车服务项目
2.4服务期限:2023年12月~2028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停车场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3.2 **省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4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7日14:00止,登陆“****中心(**市公共**交易网[**])”,通过“**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市公共**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东路552****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交易中心(**市公共**交易网[**])(http://jxszwsjb.****.cn/hnmain/和**政务服务网http://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市高丰路155号 地 址:**市农丰路433号—123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钱女士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2****7127 电 话:137****8275
传 真: / 传 真: /
2023年11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