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日期:(略) |
所有权人:**市(略)村民委员会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续租: 否 |
项目描述:(略)留雁庄南地块土地流转,仅用于粮食种植,位于(略)西,面积(略)(交付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其中120余亩须自行解决灌溉。租金850元/年/亩,租期(略),先付后租,一年一付,于签订合同时付清第一年租金,之后于每年的12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合同到期后需恢复土地原貌后退还。该项目保证金250656.5元(成交人保证金自行转为部分成交款,未成交人保证金于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当日向流出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50656.5元,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违约情况的,履约保证金可抵最后一年部分租金。若地块涉及需要平整的,平整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三级渠道由村委会与水站协调解决,以后三级进水渠及外三沟由承租人自行清理维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在租赁期内,无条件服从国家城建规划需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村委会农户享有,其他补贴由承租人享有。报名人报名时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个人报名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企业报名提供法人代表个人征信报告和企业征信报告)。 |
交易面积: (略) |
质量等级: |
利用现状: |
项目位置: |
项目四至:**:丹金路 南至:良洪线 西至:留雁西垄埂 北至:留雁庄 |
坐标拐点: |
附属设施: |
流转用途: (略) |
种养品种: |
补充说明:1、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线注册会员并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3、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线注册会员并备案后提交报名资料、在期限内缴纳保证金。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照(略)人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5、对新老承租人在项目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出让方)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6、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市(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7、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服务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市(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8.投标人不得为被人民法院在网上列为失信自然人或失信企业。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否 | 承包权人: | 经营权人:**市(略)村民委员会 |
权属类型: 集体 | 农村土地承(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项目审查信息 | 项目审查表: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2.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3.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1.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4.jpg 农村产权交易项目审查表扫描件5.jpg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