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69号)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全供给,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现将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施单位:****学校
实施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185人,分为四个班,分别是: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班(专业生产型,30人),农村经营管理及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经营管理型,50人),优质粮油培训班(专业生产型,57人),粮油产业带头人培训班(经营管理型,48人)。
财政资金:49.2万元(其中2023年项目资金26.4万,2022年结余资金22.8万)
补贴标准:经营管理型3600元/人、专业生产型1600元/人。补贴资金转给培训承办机构用于培训相关费用支出。
报名方式:云上智农网页版、手机APP申报或到各****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书面申报等方式报名。
咨询电话:0839-****459
报名条件:
1.年满16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文化程度,或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
3.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且积极示范带动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等;
4.在手机应用、电商平台有一定基础的学员优先安排;
5.各类培育对象年度内不重复,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6.所有报名学员择优录取,本年度未能录取的下年度优先安排。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3日
公示要求: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公示受理:****
受理电话:083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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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