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6 11:59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冷本塔债权转让项目(第二次)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州**市 | ||||
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16日 | 截止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17时 | ||
信息披露期满 | 信息发布终结。 |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 | ||||
债权金额 | 截止2023年10月31日,转让标的债权本金200,000.00元,利息166,685.63元,本息合计366,685.63元。 | ||||
债权基本情况 | 截止2023年10月31日,冷本塔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1:冷本塔债权,《借款合同》编号为820********0004,本金余额200,000.00元,利息余额166,685.63元,本息合计366,685.63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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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诉讼情况 | 一审审理中。 | ||||
二、交易规定 | |||||
转让底价 | 38,000.00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不得购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承担购买不良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4.不接受联合受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交易指南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受让方(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报名时间 |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17:00 | ||||
意向受让 登记手续 |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及《拟转让标的瑕疵说明及确认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自然人:本人身份证;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内部有权决议类文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特别告知:意向投资方请务必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前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缴纳、参与竞买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保证金的设定 | 金额 | 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截止2023年11月22日17:00时前(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按照****集团统一结算;项目成交的,在《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且受让方支付全额价款后全部转为成交价款。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按照挂牌价与受让方(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的,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当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2)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成交当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其他信息披露 | 1.截止2023年10月31日,本次转让标的债权包为本金余额366,685.63元及相对应的利息和费用。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协议》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受让方受让转让标的后向债务人或关联责任人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集团挂牌公告的利息数额不完全一致,受让方主张权利应以最终获得司法支持的裁判文书为准。****集团仅依据已有的贷款合同(包括借款、抵质押和保证合同)、放款文件确定债权的相关信息并据此进行披露。 2.若该公告内容发生调整,****集团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调整补充披露信息内容。 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相关文件。 4.以上信息的披露仅供各意向受让方参考,****集团对转让标的投资(受让)价值以及投资(受让)安全性的判断和保证,项目信息最终以投资者尽职调查后为准,转让方、****集团不承担任何责任。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郝经理181****8564 当经理 182****0812 | |||
联系电话 | 郝经理 181****8564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 ||||
联系地址 | **市**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州******集团2楼 | ||||
网 址 | ****集团网站ww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