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靳江河(湘江新区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设备租赁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河(湘江新区段)河道常态化物业化管理服务项目设备租赁服务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项目预算:****000.00元
1.5项目概况:靳江河为湘江下游一级支流,发源于**市白**寨子冲,主要流经**市**塘镇、花明楼镇、大屯营乡、道林镇、含浦街道、坪塘街道、学士街道、洋湖街道及**街道,于**市柏家洲注入湘江。干流河长87.5km,平均坡降0.55‰;全流域面积781km2,流域人口37.8万人。本次项目河段起止为:靳江河湘江**至**龟头市(浮标处),岸里程全长约19.71km,总面积约****633.11平方米。河岸面积分3个区段。主要设备服务内容包括:垃圾打捞船4艘,压缩式垃圾车1辆,巡查车1辆,两岸保洁电动三轮车4辆。
1.6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无
2.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1日止,每天9:00-12:00,14:00-17:00(**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到********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报名;逾期、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20家,随机抽取3家单位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自放弃之日起三****集团****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集团****公司的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环湖路1177****集团****广场南塔)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1-****9168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科技园一期5栋502室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电话:0731-****4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