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的在建工程及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三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17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3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67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15 | |||||||||||||||||||||||||||||||||||||||||||||||||
评估机构 | 锡****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57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联系人:毕城 联系电话:151****3833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政府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在建****交流中心所有,土地使用权为**城乡****公司所有,****中心和**城乡****公司已授权委托****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成交后由****与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根据评估报告及委托方描述:在建工程建筑面积25175.07平方米,层高三层,主体框架于2013年完工,已完成约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根据蒙(2021)**不动产权第****626显示,土地面积190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到2082年12月14日止)和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期限到2052年12月14日止)。根据蒙(2021)**不动产权第****627显示,土地面积23605.0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期限到2058年11月06日止)。截至评估报告出具之日权属资料存在瑕疵,评估范围内的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根据2022****政府党组会议纪要【2022】34号文件,将****土地资产划转至**城乡****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不动产权证》权利人未变更。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和土地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面积为准,转让价格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自然**、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受让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以标的现状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标的资产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只需要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 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交易双方应在竞价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和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本次转让标的处于闲置状态,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 料交接手续。 5、转让方负责提供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的相关资料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房产所有权手续,办理产权权属转移及登记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6、房产交付前所生产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上都镇上都音高勒区 勘验时间:项目期内工作日(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毕城,151****3833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17 00:00:00 至 2023-11-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1-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1-17 00:00:00-2023-11-2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丁良城 |
咨询电话 | 177****0069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中心一楼东侧4号窗口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185****5993 | |
其 他 | ****交易中心官网(www.****.com)按项目名称查询后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