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中心展示盒类物料 (招标编号:****) 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6日上午9:30时整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入围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1,101.70元
第二入围候选人:**市****公司 投标总报价:1,151.16元
第三入围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1,054.78元
第四入围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1077.68元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二、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众行****公司、**市嘉****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五、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com/)上同步发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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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