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自然资拍(挂)告〔2023〕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拍卖下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土地 面积 | 用地 性质 | 出让 年限 | 整体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主要规划条件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米) | 停车位 (辆/100㎡建筑面积) | |||||||
MGB5-2号、MGB5-4号地块 | 位于**县城规划区巴普镇**组团建设用地范围内 | 总面积21444.04平方米(约32.17亩),其中城镇住宅用地6433.21平方米、商服用地15010.83平方米 | 商业用地、可兼容30%R2的二类居住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620 | 724 | ≤2.5 | ≤45%(高层主体建筑密度25%) | ≥25% | ≤50 | 机动车1.0,非机动车1.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以独立竞买。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无底价的方式及以地块现状进行拍卖出让,且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 月6 日16时前到四****公司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同时申请人须于2023年12 月 6 日17时前向四****公司提交竞买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具备相关申请条件的,四****公司将在2023年12月6日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7日10时在美****服务中心(**县**路138号)举行。
七、公告地址:****政府门户网、凉山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四****公司
账 号:510********051508263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九、其他事项
(一)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请申请人亲自现场查看标的,未至现场查验标的的视为认同标的情况。
(二)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缴纳的拍卖服务费、公证费和相关税费。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3年12月30日前清土地的全部成交价款和税费。
(四)约定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五)买受人应严格按****委员会已设计好的该宗地块的开发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详见**县老粮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六)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七)买受人承建城市商业综合体时投资金额不得少于2.5亿元。
(八)买受人在城市商业综合体建成后,****商铺580平方米,回购价5000元/㎡,总价290.00万元;还建二层至五层楼的经营性用房1660平方米,回购价5000元/㎡,总价830万元,两项费用共计1120.00万元。作为出让人拆迁置换用房,由出让人在房屋竣工后统一进行回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光华南三路88号万科.金色领域1栋1322号
联系电话:138****9151
联 系 人:李女士
****
2023年11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