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层业务经办和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层业务经办和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17时2分
**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层业务经办和管理能力提升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一、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层业务经办和管理能力提升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层业务经办和管理能力提升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0.16万元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基层业务经办和管理能力提升项目主要包含业务经办数据统计管理、医保服务事项拓展、****学校端、帮办代办服务等内容,是在原有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上部署业务经办统计管理系统、医保服务事项拓展、****学校端、帮办代办服务等内容。**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作为**市医保业务经办的核心系统,须在保障业务稳定连续的情况下对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因此需要开发商熟悉当前的业务系统,否则可能在系统部署和升级过程中造成数据丢失或错乱,引发医保业务系统长时间停机,影响全市医保业务的办理。****是我市现行医保业务经办****医保局医保业务经办管理子系统的承建商,深度掌握**市市级医保业务规范、政策要求、系统现状、数据和基础设施情况,熟悉核心系统的技术架构、数据结构,掌握医保业务流程、业务标准、编码标准、医保政策等,由****进行此项工作可以有效减少需求调研时间,避免系统异构情况出现,可以保证系统无缝衔接,也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系统对接和数据转换的安全性和一致性,保证医保业务办理的连贯性、数据衔接的兼容性和参保人员信息的保密性。为保证**市医疗保障****药店纳入门诊统筹项目顺利实施,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降低因系统差异带来的维护周期长、维护工作困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该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承担本项目开发建设服务。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 | |
2.地点:**省**市**区文博路1579号 | |
三、公示期限: | |
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四、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五、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联 系 人:**** | |
联系地址:**市市政大楼 | |
联系方式:0538-****326 | |
2、财政部门 | |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科 | |
联系地址:**市**路566号 | |
联系电话:0538-****070 | |
3、采购代理机构 | |
名 称:**** | |
联 系 人:张经理 | |
联系地址:**省**市**县(区)东岳大街68号盘古天地1号楼1405室 | |
联系方式:053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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