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 11: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450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 ****医院血液透析滤过机**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面向中小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总局《****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3)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1:00(**时间)
地点:请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2日 11:00(**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
联系方式:0909-****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隆泉大厦20楼2006室
联系方式:090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秋红
电 话:0909-****60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