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信息化提升二期项目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育路255弄4号3楼B29
中标金额:428.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门诊电子病历系统 品牌:卫宁健康 规格型号:门诊结构化电子病历系统 V5.0 数量:1套 单价:38.5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武黔军(组长)、李广金、王维全、包怀忠、宋早健(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文件约定,人民币伍万贰仟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谷阳路 488 号
联系方式:0552-****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翔云集商业街3号楼29层
联系方式:183****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电 话:183****87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投标响应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评审情况一览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