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音频录制器材采购项目参数公示(****)
一、项目名称:视音频录制器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及采购方式:96.95万元,公开招标。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须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市。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付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技术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5****8627
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市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