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新能源汽****基地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11月 17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汽****基地项目 | **省**市****中心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北地块二 | **** | ******公司 | ****位于**市****中心路以东、规划道路以北地块二,占地面积90.012亩,企业拟购置挤压机、在线精密淬火系统、搅拌摩擦焊、氩弧焊机、CMT焊接工作站、自动清洗烘干线、涂装流水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高端铝合金型材和50万件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生产能力。 | /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天然气燃烧(铝棒加热)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焊缝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胶水挥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涂装工序(喷漆、烘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涂装工序(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涂装工序(烘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汇合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热水锅炉)废气:通过不低于8m(且需高于该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氮化废气:经“废气燃烧炉”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TW001)+化粪池(TW002)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纯水制备废水(浓水)回用于废气处理、间接冷却工序;淬火废水、电池托盘清洗废水、模具清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TW003)处理达纳管标准后与间接冷却水、锅炉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反冲洗水)汇总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7 日至2023年11月28 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9036
通讯地址:**区腾达路1300****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