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公告 [0] **县**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招标公告 本项目 **县**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已由 ****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3】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县**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省**市**县城内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4500,包含泗州、**市场、奥体中心、山水广场、****停车场的停车位、排水、照明、智能化、充电桩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6774.85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须满足)。 3.1.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7 [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6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3.7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3.8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根据《****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资质动态查询)。(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形式的,必须为牵头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人在业务系统内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公司保证金被退回,****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公司的开户行)。 4.5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满足招****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4.6付款方式: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银行保函后支付),每个月支付已完成当期工程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总合同价的80%,同时扣回全部预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五年后一次性结清。(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发票。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247/ 找到 “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新点软件联系人:陈超137****0470 CA证书办理点:①**市**路16****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0775 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7879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503300、153****2178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 **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县淮**路61号 联 系 人: 杨秋慧 电 话:150****1888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国际商务大厦1023****开发区迎春大道7-1) 联 系 人:武蕾 电 话:151****7005 传 真:/ ****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