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2022〕234号)、西双版纳傣族****建设局以《西双****建设局关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建设〔2023〕1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根据《****政府关于采取委托管理方式实施**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批复》(景政复〔2023〕670号),本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并通过****建设局备案,现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项目涉及燃气管道老化、供水管道老化、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其中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改造总户数为30715户,更换庭院管道96.9km;更换室内管道(引入管球阀至灶前阀之间的管道)173.9km,燃气软管30.7km,加装自闭阀、报警器、用户燃气智能检测系统各30715套;中低压燃气调压设施改造33套。给水管道更新改造项目管径DN200~DN800,共计更新改造67.55km。排水管道老化等更新改造项目对景亮路等15条市政道路上的雨水通道进行更新与改造,管径为DN600~DN1600,共计更新改造24.24km;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35.94km,共计涉及市政管网混接、错接181处,排口改造12处,排水管网缺陷治理14.20km。
2.2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2.1总投资:本项目概算总投资62863.79万元。
2.2.2资金来源: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
2.3 计划工期
2.3.1设计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提交第一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余各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或设计任务书后30天完成。
2.3.2施工工期: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施工,每期施工工期均为220日历天,包含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验收整改直至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 建设地点
**市**。
2.5 招标范围
对**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本项目采取总体招标,分期建设的方式实施,具体各期建设内容以经审核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3.1.1设计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GB1)],并具备以下(1)(2)(3)三项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1)] 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B1,类别:公用管道),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负责设计和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分别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所有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判断各成员单位是否具备其所承担工作所需资质。)
3.2.2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3.2.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进行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专业。)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6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23日17时00分,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招标资料(如有),数字证书(CA)办理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6727-66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gycx.****.com)和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勐泐大道41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李梅雪
电 话:0691-****2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允****社区居委会大曼么学陶巷龙泽园16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刘玲
电 话:139****2143、158****9960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