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眉山市彭山区乡村振兴局)彭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保险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保险工作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9号**洋保险金融大厦C区11、12、15层 | 1,106,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保险工作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供应商对自身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若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工伤等导致人身财产损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釆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2、供应商的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履约过程中的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设备、差旅、保险、管理、培训、税费、验收、后期服务(如有)、采购代理费、利润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合同价不作调整,采购人除合同价格以外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因自身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在履约过程中所有人员的工资、酬金、及其人身安全、发生纠纷、安全责任事故、劳动合同纠纷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 5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106,000.00 |
吴菊英、代莉、何艳芬(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及本项目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1.5%,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公司,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取消或因质疑投诉等改变成交结果时费用不予以退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乡村**局)
地址:**市**区建设路204号
联系方式:028-****2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7层708号
联系方式:028-****6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6188
****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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