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教学综合楼工程
二、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四、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公告及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佰陆拾柒万玖仟捌佰陆拾捌元叁角柒分(¥****868.37)。
(2)更正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原文件 | 修正为 |
1 |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建设规模) | 本标段建筑面积为3957.94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5.35米,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上6层,建筑高度:23.70m,占地面积:656.10㎡,总建筑面积:3957.94㎡。主要装饰为:800*800防滑砖楼地面(除卫生间),300*300防滑砖楼地面(卫生间)、块料内墙裙、腻子内墙面、腻子天棚、真石漆外墙面、屋面卷材防水、保温隔热屋面、保温隔热墙面、门、铝合金窗、水电、消防安装等。 |
2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1)资质条件
| (1)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 (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 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中“自2023年11月13日起暂停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暂停运行**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中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功能,《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级评分结果不再应用于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时,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等四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2〕3号)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勘察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取消《****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等四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2〕3号)中涉及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所有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事宜的,按上述通知执行。 |
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玉****社区
联系人及电话:丘炜 0775-****4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市金旺里 47 号
联系人及电话: 禤群 , 0775-****178
特此通知。
****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