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子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集团****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子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华园区提质扩容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职业中专整体**子项目(二期)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TJYZ-23-0505
4、采购项目预算:791700.00元(人民币含税)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人民币含税)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含税) | 备注 |
包1 | 第三方检测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791700.00元 | 778525.00元 | 采购代理服务费:11875元;专家评审费用:1300.00元。(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应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用于响应基本条件,如未提供视同于未满足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须注明检测范围:含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检测企业必须取得合法的检测认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项目服务期全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地址:******海关大楼内侧门二楼)
方式: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以及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需在现场登记报名后,同时****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内****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江华瑶****服务中心(江****警察大队综合楼8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0日15时00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华瑶****服务中心(江****警察大队综合楼8楼)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联系人姓名:孙雁萍
2、电话:0746-****928(经本人同意公开)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3)联系人:贺雯
(4)邮 编:426100
(5)电 话:0746-****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海关大楼内侧门二楼
(3)联系人:孙雁萍
(4)邮 编:425000
(5)电 话:0746-****928
(6)电子邮箱:****@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