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招标名称:****教学综合楼(二期1~7轴)工程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控制价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肆佰捌拾伍万叁仟零陆拾贰元叁角叁分(¥****062.33)。
四、更正内容:
序号 | 所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章节 | 更改前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2.2.1分值构成分值权重构成 (100%) | 1)技术标分值权重: 20% (2)商务标分值权重: 80% | 1)技术标分值权重: 35% (2)商务标分值权重: 65%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中“自2023年11月13日起暂停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评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暂停运行**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中的勘察设计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功能,《评价办法》同时废止。 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级评分结果不再应用于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时,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等四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2〕3号)要求的“企业信誉实力分”涉及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的,评标时勘察设计企业投标人的此项得分均以满分计。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取消《****建设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公开招标文件范本(2022年版)〉等四个范本的通知》(桂建发〔2022〕3号)中涉及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结果应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所有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事宜的,按上述通知执行。 | |
4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工程量清单内容有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工程量以本次上传为主。 | |
其他内容不变。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乌石镇交通路100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迪 ,0775-****97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金旺里47号
联系人及电话: 禤群 ,0775-****178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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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