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第四批3项)招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某型船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第四批3项)组织邀请招标,本批次项目于2023年11月16日依法进行了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批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名单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排名 |
139 | 某型船垂补工作台采购项目(二次) | **** | 1 |
****公司****研究院 | 2 | ||
172 | 某型船直升机静电接地采购项目 | ****中心 | 1 |
****公司****研究院 | 2 | ||
190 | 某型船机械安全网采购项目 | ****研究所有限公司 | 1 |
****公司****研究院 | 2 |
二、公示有效期
公示有效期为3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人。
三、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招标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103****中心B座14层,联系人:王献琛,联系电话:178****5887/139****5887。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4.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5.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质疑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质疑方不是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限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7.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9.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10.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137****8681
地址:**市**区**街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献琛
电话:178****5887/139****5887
地址:**市**区首体南路22号10层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