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于注册经营地共三层办公区处的设备、存货、物料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14:59
****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5日10时至2023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处置单位:****管理人,监督单位:****法院,网址:https://auction.****.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下称“****公司”)存放于注册经营地(**省**市****社区智安北路4号2栋之一)共三层办公区处的设备、存货、物料,具体明细详见佛鸿资评字(2023)第0401号《****法院拟进行财产处置所涉及的****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资产评估报告书》与粤金评字【2023】FY(ZC)-025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所附机器设备明细表。前述明细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各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认真清点实物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新旧程度、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及能否使用以拍卖成交后交付时的现状实物为准。
特别提醒:
1.竞买人于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竞买公告》,并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拍卖标的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管理人无涉。
3.本次财产处置仅以现状拍卖,管理人对本次拍卖标的、外观、使用性能等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相关风险由各竞买人自行评估。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起拍价
上述设备起拍价为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14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及其倍数。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管理人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咨询电话(邓律师:075****02472/139****1810)。
集中看样时间: 2023年11月21日上午十点整。看样地点:**省**市****社区智安北路4号2栋之一。竞买人需要看样的,请于2023年11月20日17:30前预约报名(工作时间内接受登记)。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管理人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若无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意向购买人前往现场看样时应当遵守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听从安排。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实际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关于优先购买权
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优先购买资格经上拍机构及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价方式
1.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七、保证金及成交款项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 7 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破产案号:(2023)粤0606破74号;款项性质:设备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鉴于拍卖标的转让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详见本公告第九条第6小点),因此除拍卖款外,竞得者还需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税费备用金(按拍卖成交金额30%计算)至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拍卖标的物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具体费用金额以税务部门缴税通知为准,管理人实行多退少补。
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管理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管理人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757********0401
八、移交及过户
1.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之日起,拍卖标的的所有者权益由买受人享有,毁损、灭失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亦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价款以及税费备用金后 7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拍卖标的的成交确认手续。
3.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视为管理人与买受人已办妥拍卖标的的移交手续,相关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九、风险提示
1.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动产交付手续,拍卖标的转让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增值税、印花税、保管费、仓管费、拆卸费、运输费、拍卖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及买受人如需开具发票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罚金、违法、违章等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其他关联费用的情况及缴纳标准。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及附件材料,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情况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拍卖工作完成且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成交款以及税费备用金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手续。双方完成交付手续的,即视为该有关产权已交割;买受人应当于交割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包装、搬运全部拍卖标的并承担交割日之后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包装、搬运、过磅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受人在前述约定期限内仍未办理搬迁、拆卸等拍卖标的移交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费、保管费、仓管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公司于交割日时状况如何,成交结果及金额均不作调整或变更。
6.买受人在搬离、拆卸、转移、处置标的物时应当注意搬运、拆除、转移的手段,不得损坏或对原有建筑、场地的其他设备、物品设施产生破坏或不利影响,否则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及赔偿责任。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拍卖标的不存在、名称等信息不准确、数量存在短缺、欠缴税/费、司法查封、权利凭证缺失、无法正常使用、无法过户、抵质押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公告规则不合理、不公平等为由提出异议、主张竞价无效、悔拍、向管理人及上拍机构索偿。
8.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若标的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标的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转让变更手续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9.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一、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人:邓律师 139****1810
联系地址:**省**市禅**汾**路18****广场17****事务所。
****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 拍卖尚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