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教育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教育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材料采购。
二、项目估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共计约****000.00元,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教育中心装修改造项目材料采购,本项目总投资约280万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采购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采购内容。一个标段。
四、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备注:①根据****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其他单位,均不得参加行业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委员会否决;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中标人被行业正式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则招标人有权依据行业和材料有关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②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还将**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委员会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3年11月 20日至11月 24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方式:线下发售标书销售,登录**省招标投标网站平台通过线上方式查阅招标公告及相关文件。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 12月 11日09时30分(**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华阳小区怡景苑2栋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线上**省招标投标网站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锦绣昌南25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公园道1号北区10栋1单元4楼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47****1107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