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一厂一策”评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B 座 215-13
中标金额:(略)
四、(略)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一厂一策”评估项目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一厂一策”报告初步评审由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方机构牵头根据国家、省关于 VOCs 治理要求及相关(略),确定本市重点VOCs 治理要求和(略),并以此为依据,由第三方机构(略)133 家企业(略),对不符合编制要求、质量较差或者检测结果明显异于行业正常值的报告,返回企(略)。第三方(略)VOCs 企业编制“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解答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技术问题。★本项目实际(略),具体企业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投标人须明确承诺按照招标人确定最终企业数量开展工作,且不(略),投标文件中需(略),格式自拟。2.现场检查与第三方检测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 对 133 家企业进行全面的现场诊断和快速检测,结合企业自行或委托检测的 VOCs 监测报告,核算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源强,研判企业 VOCs 排放情况。针对 VOCs 治理措施不完善、VOCs 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 由第三方机构提(略),交付企业进行整改,并完善“一厂一策”报告。企业修改完善后的 VOCs“一厂一策”报告,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付诸实施。第三方机构根据现场诊断情况,梳理出占**市 VOCs 排放总量 85%以及(略),作为下一步现场复核重点。★招标人有权(略),结合(略),要求中标人按时(略)采样检测,采样、检测费用从总中标费用中列支,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接受上述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第二轮现场复核(略) 业, 由第三方机构开(略),重点检查 VOCs 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 VOCs 排放情况。4.编制《**市 VOCs 治理效果技术评估报告》在企业修改、整改和检测完成后,由第三方机构对**市重点企业 VOCs 治理效果及达标情况和全市 VOCs 管控情况开展技术评估,重点核算企业提标改造后 VOCs 减排量,编制完成《**市 VOCs 治理效果技术评估报告》 。 《技术评估报告》须经市生态环境局确认的专家进行评审验收。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全市 133家涉 VOCs 主要企业编制的 VOCs治理“一厂一策”报告开展审核。通过文(略),评估企业VOCs 治理与二氧化碳协同减排效果,核算减排量, 编制完成 《**市 VOCs 治理效果评估报告》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企业VOCs 治理“一厂一(略) 后 4 个月内,开展现场 检查,并指导企业完成VOCs“一厂一策”报告修改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在企业完成VOCs 治理整改后 1 个月内,完成(略)VOCs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略)。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时间安排的权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莉、吴闻霞、郑璕、周丽霞、姚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 (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略)、0563-2616616、0563-301323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略)
2.2提起质疑(略)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0563-2616616、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2022年10月9日
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一厂一策”评估项目 定稿.doc主要(略).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