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1.1招标范围:
****受****的委托,拟对****A股上市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选聘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并已落实。兹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情况介绍。****(简称“飞华环保”或“公司”)飞华环保成立于2014年9月,公司注册地(经营场所地址)为**市**区化北二路5号,公司股东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3.81%)、****经****公司(持股20.79%)和中国农发****公司(持股5.40%)。公司占地面积1500余亩,主营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氯化氢制品、甲醛类制品、硝酸类制品等。
2.1.2商业模式。化工材料销售的业务成本包括:原辅材料、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等。代表性原辅材料主要为液氨、工业甲醇和天然气。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区域,具备运输成本的相对竞争优势。
2.1.3****公司的主营业务如下:
(1)**恩****公司
**恩****公司****开发区的专业公用工程平台,****园区的产业发展,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的公用工程**配置,以提高客户经济效益为目标,为园区产业项目发展提供水、电、汽(气)、仓储物流等公用工程服务。
(2)林**医****公司
林**医****公司是公司与林德****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合资企业,其投资的“10亿Nm3/年合成气制备CO/H2项目”是**市MDI一体化项目系列生产装置中的关键性装置之一。
(3)******公司
******公司设立于2021年11月,主要从****园区设备的维护、检修等工作。
2.1.4资产及营收。
2021年末企业资产总额678199.85万元,营业收入161567.86万元;2022年末企业资产总额755160.71万元,营业收入188106.40万元;2023年9月末资产总额736761.88万元,营业收入162603.43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A股上市全流程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程咨询、尽职调查、股份制改造、辅导、保荐、承销以及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等)
2.3目标要求:根据企业实际,可先新三板挂牌,目标要求为北交所或沪、深交易所股票发行并上市交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3.1.3****协会公布的2022****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为A、B****公司;
3.1.4近五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拥有3个成功辅导、保荐在A股上市(不包括已过会但未上市)的项目业绩,化工、环保行业同类型至少1个辅导上市案例。
3.1.5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市**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座17楼1702室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允许转让。
4.3 投标人以邮件的形式提问,提问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7:30(**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疑问。
4.4 招标人于2023年11月27日17:30(**时间)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具体详见交当天负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晏家街道齐心大道20号
联系人:况守政
联系电话:139****86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1702室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 023-****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