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0-27
2、采购项目名称:******县智慧**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1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包1电子警察系统、红绿灯系统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中心平台设施等服务,包2本项目服务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3、服务期限:36期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E****005080D029****1001 | 电子警察系统、红绿灯系统和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机动车违法停车抓拍取证系统、中心平台设施等服务 | 牵头人:**** | 牵头人:**县铁邱路东段产业集聚区电子电器产业园内 | ****000元/期 |
E****005080D029****1002 | 本项目服务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光华信息****公司 | **市**区常青路12号院五环村1号楼59号 | 包1价×36期的0.89% |
四、评审专家名单:朱玉洁、罗伟、马香草、端木晓蓓、段周鹤、郭庆利(采购人代表)、韦浩祥(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包1:289800元、包2:9368.5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工业路与铁丘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联系人:郭庆利
联系方式:039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100米电子商务产业园
联系人:孙大伟
联系方式:137****8828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