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巡警11-07艇大修工程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长江巡警11-07艇大修工程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八卦洲镇兑南小圩
成交价格:18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长江巡警11-07艇大修工程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长江巡警11-07艇大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3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睿、方军、张正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①项目名称:**海事局2022年趸船维修项目合同;②项目名称:苏海巡0112、苏海巡0108维修服务合同。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程警官 0553-****3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信亚云谷24#102
联系方式:183****3800、182****1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183****3800、182****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