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公告公示 | ||
责任部门: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11-21 10:09:29 | ||
标 题: | ****年产5000万米PU人造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等规定,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000万米PU人造革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江****工业园区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884.38平方米。新增湿法生产线2条、后处理加工生产线3条、DMF回收生产线1条,改造现有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扩建为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项目投产后全厂将形成年产5000万米PU人造革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单位地址:江****工业园区
3、联系人:周文平
4、联系电话:189****941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2、联系地址:**省**市红谷滩区龙兴大街2508号琥珀园B01-10#楼一单元2101室
3、联系人:杨欣
4、联系方式:185****2836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注:本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的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馈给我单位或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分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