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无 |
发文机构: | 无 | 发文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11-21 10:00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 | ****分局 |
关于2023年1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 2023年11月21日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 现经审查,我局对 以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 3 年 11 月 21 日-202 3 年 11 月 26 日( 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4-****856 传真 电话:0914- ****780 通讯地址:**区 **路16号 邮 编: 726000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区大荆镇南泥湖村(**界)至大荆镇公路改扩建工程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环函﹝2023﹞112号 | 2023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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