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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比选项目为(略)2023年DN项目信息化集成项目,(采购代理编号:GPDI-ZB-2023-03987),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略)2023年DN项目信息化集成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信息化类集成,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附件2:技术规范书》。
1.2建设地点:(略)
1.3项目预算:项目不含税预算(略).94元。
1.4本项目是否划分标包:(略)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即合计不含增值税报价总价(元)不得超过限价(略).94元,且各分项报价表的合计不含税总价(元)不得超过其限价,否则将按否决应答处理。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应答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对应答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授权范围(略))。注:1)已由总公(略),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略),将被视为同一应答人提交多个应答方案而被否决应答。
(2)应答人(或其总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国家企业信(略)(显示注册资本)或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显示(略))最新查询结果(略)。
2.1.2企业资质:
应答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略),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注:若应答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均认可,(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3财务要求:不存在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2类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应答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如为新注册的应答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略)(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应答(略)(2020年、2021年、2022年)(如为新注册的应答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略)。
2.1.4业绩要求:
应答人具有近3年((略)今)同类(信息化类)业绩,累计合同(或订单)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略)订单/结(略)(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结算单复印件(如订单/结算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文件),框架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略),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和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1)(略)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须能证明与应答单位的雇佣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2)一级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略)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2.1.6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1.7廉(略):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公章。
2.1.8非黑名单和失信名单禁入期: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联通失信名单的应答方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
2.1.9 未被中国联通列入围标串标名单:凡被中国联通集团公司围标串标行为通报的供应商,取消应答资格。
2.1.10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略)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1日17时30分至2023年11月2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应答人须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搜索本项目名称,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略),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标段点击“保存”,选择刚才参与的项目点击“项目跟进”,选择“比选应答”-“购买采购文件”,选择(略),支付成功后可直接点击“下载采购文件”,超过采(略),则视为(略)元整,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略),点击“(略)(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略),然后选择付款(略)。
2)发票终端:凡参与的应答方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内“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投标登记”-“公开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上传相应材料申请比选文件费用发票(注意:超过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则不再提供开票服务)。
上传材料为:(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3)“沃支付”付款凭证。
购买比选文件联系人:肖君 电话:18520501290 邮箱:(略)。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09时30分
5.2 应答文件递交:通过联通智(略)。应答人须使用(略)的电子应答文件,并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加密的电子应答文件。详细说明请应答人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共享文档下载”,下载操作手册及相关系统驱动程序。注:逾期未上传线上应答文件的视为放弃应答。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在线上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开启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开启唱价解密解封后的10分钟内致电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如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等书面函件的,须在致电后的30分钟内以邮件形式提供。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确认唱价结果。如对(略),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4 出现(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其他
6.1应答人如果未曾在“中国联通**方自服务门户”(https://(略)cn)注册过的,必须在报名时进行注册并完善操作员信息。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
6.2应答人如对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具体操作有疑问,可在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下载并查看《 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也可电话咨询:(略)-3-3-2,或邮件咨询:(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略)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疑问及异议联系方式:
(1) 疑问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关于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设定资格、商务、技术、招标流程等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肖君、刘爽、招耀文、刘曦月、关颖妍、许多、罗益、劳积智
地址:**省**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广场15楼
电 话:(略)、(略)、(略)
电子邮箱: (略)
(2) 异议
应答人或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比选文件、开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
采 购 人:(略)
地 址:**省**市海珠区螺旋大道合景科盛广场A塔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3) 举报
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略)
中国联通**省分公司纪委驻联通(**)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纪检组
联系邮箱: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