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婺江春潮”活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婺江春潮”活动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85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负责“婺江春潮”活动项目宣传策划组织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85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活动旨在加快文化**建设步伐,提高群众文艺基础,为广大**人民送上一场多方位、多层次的新年文化盛宴,并深度利用**本地主流媒体优势,将活动成果进行全网宣推。
在此基础上,活动需在**本地范围内传播,其中所录制的VCR视频专题(含短视频等形式)、图文、晚会现场视频直播需在受众面广的舆论工具如金彩云、**新闻网、**日报、**电视频率、**广播电台频率等平台中进行宣传配合,****中心是本地唯一有党媒背景的市级新型主流媒体,而********传媒中心,****集团****公司,可以**共用,能充分整合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大平台,旗下**新闻网成立于2000年9月,是****的主流媒体,是**唯一一家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的门户网站,****电视台、央视推介渠道,宣传能形成声势、打造亮点,同时其旗下金彩云客户端,是**市市级官方唯一新闻客户端,拥有自主技术版权,是**新闻资讯传播矩阵“龙头”,从“婺江春潮”—婺**2024诗舞交响”本地宣传角度具有不可替代性。
此外,****拥有强大活动策划执行团队,有多位国家一级导演、国家级播音员,其大型活动承接经验丰富,由其承接本项目可确保活动与宣传的质量,达成活动目标。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人民西路238****中心816室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21日 至 2023年11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章女士
联系电话: 135****1129
传 真: /
地 址: **市婺**宾虹西路2666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 ****
联 系 人: 陈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 0579-****7292
传 真: /
地 址: **市婺**宾虹西路2666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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