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江心洲公共体育公园标准足球场工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五城镇古林街 8 号
中标(成交)金额:195.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江心洲公共体育公园标准足球场工程采购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工程实施内容为建设一座11人制标准足球场及配套设施。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建设,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陶正华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8235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蕾、方丽春、陈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3.1**市****公司无人工草坪等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第7条要求。
3.2**省****公司无磋商承诺函,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第9条要求。
3.3**煜地****公司无人工草坪等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第7条要求。
3.4**昌通****公司无磋商承诺函,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第9条要求。
3.5******公司无管材检测报告,不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符合性审查表第7条要求。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4.1**县农村污水处理提升改造工程(五城镇阳台村项目点)。
4.2**书店室外附属工程。
4.3****中学操场改造工程。
5.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9-****425)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阳湖镇兴昱路7号
联系方式:0559-****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59-****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59-****139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