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4-2026年房屋设施维修维护(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 服务范围:****公司****机关本部、职工食堂,****工作站、各乡(镇****管理所所含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场院、道路、园林绿化、内外墙、消防和安防等局部维修和改造等。
2.2 服务地点:**县境内。
2.3 服务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供应商一年一评议、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如服务质量不能达到要求或优惠率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其中,2024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为2024年中标供应商,同时该中标人为2024—2026年的入围供应商单位;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不得续签合同,重新遴选施工单位。零星维修项目在维修前,实施单位应与服务商确定维修范围、维修明细、验收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2025-2026年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约。若因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质量要求:投标人开展零星维修,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和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可靠,能长期安全使用,且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5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社会环境的保护应按中华人民**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政府工程建设安全标准、规定执行。
(3)根据工程设计要****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2.6验收方法:零星维修项目由资产使用部门、维修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零星维修验收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结算。
2.7年度项目金额:一招三年,预计每年90万元,三年服务期概算270万元,****公司****公司调配金额为准。
2.8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人单位为2家。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3—5家。选取中标单位2家。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本项目流标,招标人另行组织重新招标。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按详细评审办法打分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中标候选人。
2.9其他要求:按照《****公司****公司维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烟司〔2022〕32号)招标的零星维修方负责整体零星维修,但是其中部分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设备维修,零星维修方无法胜任的,可以依据《****公司****公司设备类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办法(试行)》(文烟司〔2020〕110号)走流程审批后另行选择维修方,维修费5万元以内的一般可以在审批流程时明确选择生产厂家或者设备原供应商维修,若生产厂家或原供应商无法提供维修服务,在审批流程时明确选择具备设备类维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维修。
2.10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人员要求:应配备具有专职维修技能的人员,其中: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常驻维修维护人员,维修项目实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存在以下行为,不能作为投标人):
3.7.1近三年(2020年****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无效);
3.7.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
1.招标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4-2026年房屋设施维修维护(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 服务范围:****公司****机关本部、职工食堂,****工作站、各乡(镇****管理所所含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场院、道路、园林绿化、内外墙、消防和安防等局部维修和改造等。
2.2 服务地点:**县境内。
2.3 服务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供应商一年一评议、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如服务质量不能达到要求或优惠率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其中,2024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为2024年中标供应商,同时该中标人为2024—2026年的入围供应商单位;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不得续签合同,重新遴选施工单位。零星维修项目在维修前,实施单位应与服务商确定维修范围、维修明细、验收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2025-2026年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约。若因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质量要求:投标人开展零星维修,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和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可靠,能长期安全使用,且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5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社会环境的保护应按中华人民**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政府工程建设安全标准、规定执行。
(3)根据工程设计要****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2.6验收方法:零星维修项目由资产使用部门、维修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零星维修验收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结算。
2.7年度项目金额:一招三年,预计每年90万元,三年服务期概算270万元,****公司****公司调配金额为准。
2.8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人单位为2家。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3—5家。选取中标单位2家。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本项目流标,招标人另行组织重新招标。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按详细评审办法打分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中标候选人。
2.9其他要求:按照《****公司****公司维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烟司〔2022〕32号)招标的零星维修方负责整体零星维修,但是其中部分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设备维修,零星维修方无法胜任的,可以依据《****公司****公司设备类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办法(试行)》(文烟司〔2020〕110号)走流程审批后另行选择维修方,维修费5万元以内的一般可以在审批流程时明确选择生产厂家或者设备原供应商维修,若生产厂家或原供应商无法提供维修服务,在审批流程时明确选择具备设备类维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维修。
2.10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人员要求:应配备具有专职维修技能的人员,其中: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常驻维修维护人员,维修项目实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存在以下行为,不能作为投标人):
3.7.1近三年(2020年****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无效);
3.7.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下午14时tyle="margin-right:11px;line-height:150%;vertical-align:baseline">1.招标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2024-2026年房屋设施维修维护(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2.1 服务范围:****公司****机关本部、职工食堂,****工作站、各乡(镇****管理所所含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给排水管网、供配电、场院、道路、园林绿化、内外墙、消防和安防等局部维修和改造等。
2.2 服务地点:**县境内。
2.3 服务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供应商一年一评议、价格一年一确定、合同一年一签订,如服务质量不能达到要求或优惠率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其中,2024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为2024年中标供应商,同时该中标人为2024—2026年的入围供应商单位;招标人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经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对年度合同履约评议不合格的,不得续签合同,重新遴选施工单位。零星维修项目在维修前,实施单位应与服务商确定维修范围、维修明细、验收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2025-2026年的需求由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上一年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评价情况及谈判情况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约。若因招标人行业政策变化或自身生产计划变化等不可预见原因,招标人可不再采购或另行组织采购,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质量要求:投标人开展零星维修,所采用的材料、设备、施工和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可靠,能长期安全使用,且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5验收标准:
(1)本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社会环境的保护应按中华人民**国以及省、市、自治区、直辖****政府工程建设安全标准、规定执行。
(3)根据工程设计要****政府的相关规定,该项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的标准外还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2.6验收方法:零星维修项目由资产使用部门、维修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零星维修验收表》或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进行结算。
2.7年度项目金额:一招三年,预计每年90万元,三年服务期概算270万元,****公司****公司调配金额为准。
2.8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人单位为2家。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3—5家。选取中标单位2家。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本项目流标,招标人另行组织重新招标。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按详细评审办法打分后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中标候选人。
2.9其他要求:按照《****公司****公司维修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烟司〔2022〕32号)招标的零星维修方负责整体零星维修,但是其中部分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设备维修,零星维修方无法胜任的,可以依据《****公司****公司设备类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办法(试行)》(文烟司〔2020〕110号)走流程审批后另行选择维修方,维修费5万元以内的一般可以在审批流程时明确选择生产厂家或者设备原供应商维修,若生产厂家或原供应商无法提供维修服务,在审批流程时明确选择具备设备类维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维修。
2.10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人员要求:应配备具有专职维修技能的人员,其中: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常驻维修维护人员,维修项目实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存在以下行为,不能作为投标人):
3.7.1近三年(2020年****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3.7.2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则其投标无效);
3.7.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裁判文书网查询,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即可看到被查询人的相关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则其投标无效);
3.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则其投标无效)。
3.8其他要求:
3.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相关承诺)
3.8.2维修过程中,涉及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且产品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3.8.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相关承诺)
3.8.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5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3.8.6在烟草行业被列为“黑名单”或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和行贿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提供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人员无行贿行为并未被列为行业“黑名单”的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现场或邮箱报名。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市白龙路149号**省****学校4楼会议室(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或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到****@qq.com邮箱并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的,招标文件费可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进行缴纳,微信号:****20210):
4.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1.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1.4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5联系人的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13日0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白龙路149号**省****学校4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开标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公司****公司外网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省**县文翠路2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876-****3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C3栋14楼
联系人:黄先生、邓女士
联系电话:0871-****8515
日 期: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