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位于**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及交通标线。**沥青砼路面27892.5m2(做法:3cm细粒式砼面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4cm厚中粒式沥青砼+1cm沥青表处封层+15cm厚5%水泥稳定碎石层+15cm厚级配碎石层);现状砼路面加铺沥青路面8969.7m2(做法:4cm细粒式砼面层+改性乳化沥青粘层+5cm厚中粒式沥青砼+1cm玻纤格栅和改性沥青粘层);**雨水口35座,提升原有雨水口57座、提升检查井7座、新增DN300排水管214米;**装壁式路灯545套;交通标线540m2。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客运站三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1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叁万零叁佰玖拾伍元叁角贰分(¥****0395.32)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璇(注册编号:桂245****46567;身份证号:452526********4721)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欧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5)****833; 身份证号:452501********627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市秀石路(**路至**路段)道路建设工程(I标段) 施工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98.56分,市级100.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壹拾玖万陆仟叁佰壹拾柒元柒角贰分(¥****6317.72)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文桃(注册编号:桂245****18455;身份证号:450104********1593)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李国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0)****632; 身份证号:452129********085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县空港****基地)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施工总承包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95.03分,市级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壹仟零贰拾壹万陆仟叁佰零肆元壹角整(¥****6304.10)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殷燕萍(注册编号:桂245****23031;身份证号:452526********0064) |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 邓裕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8)****881; 身份证号:450981********063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市旧**旧住宅综合整治改造建设项目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95.37分,市级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网(zfcg.****.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403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