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编号:****
二、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及项目招标编号为:****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451********02998001。现更正为:****中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2023年11月20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24日(具体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现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5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具体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9)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中的:企业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现更正为:企业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四)原招标文件中缴纳社会保险要求为提供近1个月(2023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现更正为:提供近1个月(2023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在现任职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项条款资格评审标准“合格制”。现更正为: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请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在答疑澄清文件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六)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七)原因工程量清单有调整,本项目延期,具体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现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公共**交易平台(**﹒都安)系统重新下载;确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0时00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都安)、****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县**镇**路十三号
联 系 人:韦江潞
联系电话:0778-****2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民族大道93号**大厦A栋11楼
联 系 人:谭健彬
联系电话:077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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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