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市镇罗寺村文化广场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广场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总面积1920m2,****广场景观、绿化、路面、挡墙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
二、项目名称:****广场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三、项目业主:****。
四、控制价:200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五、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注册企业需提供有效的《**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以入川备案证登记资质为准。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3 年 11 月 22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酒店16F现场发售。
七、报名时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八、报名资料费
谈判文件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400元/份(谈判文件提供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若需邮购,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163.com,联系电话:0813-****777。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实质性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本项目合同金额的5%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
4、开户行: 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
5、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
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非现金形式无息退还。
7、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中标人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
十、开标时间
2023 年 11月27 日 10 时(**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
**市******酒店16F。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地 址:**县狮市镇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158****5407
代理机构:****
地址:******酒店16F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13-****777
****
2023 年 11 月 21日
2023 年 11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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