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省**市**县100MW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招标单位:****
3、建设地点:**省**市**县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建于位于**省**市**县的汾市镇、花塘镇、****、南强镇、水**、万水乡、香花镇等七个区域的居民屋****电站。七个区域内可安装户数约为157802户,本期工程拟安装户数为5000户,均为混凝土平屋面。项目总安装容量为110MWp,额定容量为100MW采用“全额上网”****电站。
5、本工程的EPC招标最高控制限价:4.03元/瓦,合同总价约4.03亿元,最终结算工程费=按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
6、招标内容:
6.1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通过图审)及施工期设计技术服务;
6.2施工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上所有工程建设等并包含竣工验收及保修。
7、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8、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
9、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
(1)设计方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方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
8、本招标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报名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1月26日 11:30 时前到****(详细地址:**省**市******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5楼503号房)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09:30时,地点为****(详细地址:**省**市******开发区工业大道农产品加工区检验检测大楼5楼503号房)。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gc-zb.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省**市**县武水镇**产业园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6****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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