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3-12-04 10:00:00
项目名称
罚没资产-****办事处****侧
201****宾馆)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3- 11 -2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 - 12 - 0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坐落
****办事处****侧(沅房权证琼湖字第****01003号)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902.7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使用期限
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定为准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商业
房屋结构
自行了解
所在层数
2楼,6层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自行了解
房屋朝向
自行了解
租赁情况
无
装修情况
自行了解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无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商业价值高
其它情况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公司不承担转让标的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踏勘。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460.00
评估基准日
2023-2-3
评估机构
****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
底价(元)
****568.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拍卖机构:****
联系电话:186****6595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将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委托********交易中心官网E交易-产权交易平台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标的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标的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该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罚没资产-****办事处****侧201****宾馆)》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承担赔偿责任。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处置聂和春、聂纯昌名下罚没资产的请示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财政局
特别
告知1、拍卖佣金收取: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金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
2、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及相关文件,此次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竞买人需在竞得标的后3日内到****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7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等一次性分别汇入以下账户:
1. 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户 名: ****
开 户银:****银行**梓山支行
账 号:1849 6201 0400 0694 72.****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 :根据非税开据的《**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票据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按要求进入支付流程缴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
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在7日内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受让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2、买受人应当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3、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4、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拍卖。
5、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按现状转让与交付。
2、建筑面积和土地****登记中心发证为准。
3、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4、拍卖成交款不开具发票;5、成交后,拍卖公司需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因手续不齐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过户,拍卖标的物退回委托方,****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拍卖成交后,办理标的交付、过户、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办证交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参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标准,依法各自承担税、费。
7、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委托方负责,交付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如需重新开户,其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的时间:拍卖成交后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7****公司协助委托方按现状移交。
9、标的过户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移交标的后15天内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在过户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委托方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一周内到****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公司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标的踏勘时间:
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1日09:00-16:00踏勘标的
报名时间
2023 -11- 20 09:00:00 至 2023- 12 - 04 10:00:00
报名手续
1.保证金:20万元。截止时间2023- 12 - 04 10: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手续
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https://zccz.****.com/user/zcczloginpage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否则保证金无效。)
4.注意事项
(1)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公司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2)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
(3)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网络拍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意向竞买人成为买受人,上述交易保证金不抵成交款,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交清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买受人,如买受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的次日起3日内不与拍卖人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定书》的,则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委托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的意向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按系统提示进行
延时竞价周期(秒)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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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咨询联系人
胡女士
咨询电话
186****6595
咨询时间
挂牌期间09:00-16:00
咨询地址
****(**市梓**路太**28号B座520室)
技术支持
其 他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交易要求: 1、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买受人(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2、买受人应当自成交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公告要求汇入指定账户)。 3、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4、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拍卖。 5、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付款将视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委托人、拍卖人收取,并按《拍卖法》第39条追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按现状转让与交付。 2、建筑面积和土地****登记中心发证为准。 3、请涉及标的物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在公告的时间内报名并参加网络竞拍会,缺席将视同放弃相关权利。 4、拍卖成交款不开具发票; 5、成交后,拍卖公司需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因手续不齐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过户,拍卖标的物退回委托方,****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拍卖成交后,办理标的交付、过户、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办证交易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参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行政规章的规定和标准,依法各自承担税、费。 7、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物在移交之日前的所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委托方负责,交付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如需重新开户,其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卖成交后办理移交的时间:拍卖成交后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之日起7****公司协助委托方按现状移交。 9、标的过户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委托人移交标的后15天内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在过户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委托方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一周内到****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公司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