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项目名称: 《“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及《“海上丝绸之路●**史迹”遗产管理规划》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及《“海上丝绸之路●**史迹”遗产管理规划》编制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略)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3年3月,**朔门古港遗址入选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与**已列入海丝申报遗产名单的江心屿东、西塔相互呼应、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化的海丝贸易港口节点,其完整性、系统性大大完善、填补了海上丝绸之路申遗项目的价值内涵,对海丝申遗、研究和展示阐释等各项工作开展均有重要意义,亟待开展以**史迹为视角的价值研究和管理规划设计、以整体融入“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项目,并编制相应海丝申遗文本及管理规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本项目需要同时符合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标准、体现国际遗产保护理念和遗产地可持续发展思路;并创造国际品牌。因此本项目须由深度参与“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工作且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水平、世界遗产项目经验丰富的单位完成。
(二)(略)作为国家文物局直属的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机构,一直深度参与并推动“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主要承担国家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维修及展示方案设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承担文化遗产科学的基础研究、专项研究等职责,是我国学科门类齐全、人才优势明显的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从2016年至今,该供应商完成多个遗址保护规划和后续申遗工作,具有丰富的申遗编制经验,并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
(三)且根据国家文物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第三次)第四点“(略)牵头负责海上丝绸之路的申遗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工作;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海丝申遗的主题研究工作,可考虑选择1-2位国际专家**开展研究工作”。
故本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略)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略)。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联 系 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传 真: /
地 址: **市鹿城区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19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略)
名 称: (略)
联 系 人: (略)
监管部门电话: (略)、(略)
传 真: /
地 址: (略)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