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中心】应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期)第一标段(第二次)(HBYC-202310QG-010001006)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期)第一标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期)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应土壤普查办发[2023] 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 建设规模:**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期),包括义和镇、陈河镇、汤池镇、杨岭镇、****办事处、田店镇、****办事处、天鹅镇、****种场、黄滩镇、三合镇、****办事处、****办事处、郎君镇、****办事处、杨河镇表层样点校核及表层点取样、剖面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检测化验工作。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为**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市义和镇、陈河镇、汤池镇、杨岭镇、****办事处、田店镇、****办事处表层样点校核及表层点取样(详见清单) 标段划分: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市义和镇、陈河镇、汤池镇、杨岭镇、****办事处、田店镇、****办事处表层样点校核及表层点取样(详见清单);第二标段为**市天鹅镇、****种场、黄滩镇、三合镇、****办事处、****办事处、郎君镇、****办事处、杨河镇表层样点校核及表层点取样(详见清单);第三标段为剖面调查采样(详见清单);第四标段为样品制备(详见清单);第五标段为检测化验工作(详见清单)。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30 合同估算价:42.98万元 | |||||||||||||||||||||||||||||||||||||||||
2.3其他:最高投标限价为 42.98 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须为省级及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名录》中的单位;(2)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度(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出具)。(3)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土壤调查、耕地质量监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测土配方施肥、土地调查、土地重估、耕地分等调查、中低产土壤改良与培肥、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污染详查等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作为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有测绘或土地或地质或土壤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出具官方网站(官方网站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曾中标本项目**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期)第二、三、四、五标段的单位若参与本次第一标段(第二次)投标,****一中标候选人。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拟任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开标前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作为证明材料)。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980000咨询。③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 号)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政府采购中标****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工商银行程凯137****3863,农商行陈奔187****4156,人民银行曹静138****3619,**银行李君193****7100,中国银行许刚139****8839,****银行李勇131****1219,农业银行陈雨晖181****0363,****银行诸敏华189****3998,建设银行胡达峰186****7760,财政局采购管理股黄素文158****2223.)。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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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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