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中心】郧西县国有屋顶1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EPC(HBYX-202311SZ-013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县国有屋顶1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EPC(HBYX-202311SZ-****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3-11-22 19:0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国有屋顶1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EPC(HBYX-202311SZ-****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X-202311SZ-****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国有屋顶1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改革局备案登记审批建设,项目代码:****。建****银行贷款,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县国有屋顶13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镇等18个乡镇 建设规模:****事业单位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屋顶面积83.23万m2,总装机容量130MW,并配套完成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54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2-22 合同估算价:56987.18万元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5年承接过一项电力工程业绩(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认定时间,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4.人员要求:(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4)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须具有相应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施工资质的要求;成员单位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设计资质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非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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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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