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同煤二医院碘125工作场所退役登记
项目名称 | ****碘125工作场所退役登记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新胜街178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薛希瑞 |
联系人 | 刘立军 | 联系电话 | 138****6913 |
项目投资(万元) | 50 | 环保投资(万元) | 3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1-22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3 核技术利用项目退役项中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场所不存在污染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我院拟退役场所已经于2020年6月停止使用并空置至今,之前是为介入治疗科医师为肿瘤患者做碘125粒子植入使用。该粒子半衰期为60.1天,射线能量较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没有放射性废液、废气及固体废物产生。根据医院整体工作安排,该场所暂时封闭,做退役处理。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1)该场所停止使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采用一次性清洁用品对设备、物品、墙面和地面等存在污染的位置进行去污处理,同时使用监测仪实时监测,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清理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所有使用过的清洁用品一律放入放射性废物储存箱中等待衰变,待满足规定时限后按一般医疗废物处理;(2)该场所停止使用后,无粒子源存放,故此不存在放射源被盗或丢失等情况;(3)2023年10月30日,我院聘请**贝****公司对该场所做退役检测,检测依据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61-2021)、《环境γ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HJ1157-2021)、《表面污染测定第1部分:β发射体(E β max>0.15MeV)和α发射体》(GB/T14056.1-2008).检测报告已经于2023年11月12日送达我院。 | ||
承诺:**** 薛希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薛希瑞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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