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消防站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采购项目(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天****开发区天康大道695号
中标(成交)金额:17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水罐消防车 品牌(如有):海翔龙牌 规格型号:AXF5040GXFSG10 数量:12辆 单价:143000元/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观曙、程立松、杜丽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合同约定,1601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方式:询价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
3.1******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签章,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2湖****公司: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中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签章,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3******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车辆工信部备案、环保备案和免税目录证明材料,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3.4**东****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车辆环保备案证明材料,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无效标处理;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业绩:
4.1****消防站车辆及器材采购项目;
4.2****政府消防车辆及装备采购项目;
5.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供应商最迟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交易系统****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800)提出投诉。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详****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专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心7层
联系方式:0559-****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昱东街道新园东路**公馆1幢105号
联系方式:0559-****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9-****558
十、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