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的**国峰****公司债权资产,债权总额合计30,658.9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总计23,493.74万元,利息总计7,014.06万元,其他债权总计151.14万元。本项利息数据暂计算至2023年4月20日,****法院判决为准。下述抵/质押物及担保情况最终以权证或合同列示情况为准。
一、债权资产:**国峰****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8日,位于**市**县**镇梁坡村,以经营旅游、文化传播、民俗演艺、特色饮食为主营业务,旗下建设有**县农耕文化生态苑项目,注册资金1000万元。该企业目前经营现状为停业。
该户债权资产的抵押物为位于**市**县青年路金融大厦2楼1****商铺、**市**区**路3号工商联大厦22-23层写字楼、平****政府路004号******商铺及住宅、**市****广场东侧汭龙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市**县**镇北环东路东苑2号小区天合嘉园1幢2层1室商铺、**市******广场1幢2-3层商铺、**市**区嘉苑路**庭院1号楼1层9号、2层5号、-1层11号、5号楼2层2号商铺、**市**区土坝安置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住宅;质押物为甘****集团有限公司、**庆丰****公司、******公司、**嘉天****公司、****酒店****公司、**国峰****公司、****商贸有限公司、******公司股权。上述抵押物的地理位置较好,交通条件便利,项目具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
二、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且不涉及涉黑、涉恶及洗钱行为。
三、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或资产重组。
四、交易条件:一次性或分期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0日。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拟处置资产已于2023年11月2日在**拍卖、****外网发布了营销公告。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公告同时在**拍卖(网址:https://zc-paimai.****.com/)、****外网(网址://www.****.com)同步发布。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拍卖、****对外网站查询或****公司有关部门接洽问询。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先生 王女士 资产经营三部
联系电话:0931-****367 (李先生)
0931-****367 (王女士)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332****饭店东门**** 邮政编码:73003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3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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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