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3-2024年**中烟管理体系优化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中烟管理体系优化提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评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31****广场B座5楼评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800.00
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实施之日起1年(第一年合同实施期满,如双方均无异议,项目实施期限可自动续展一次,续展期为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烟草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同博****公司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000.00
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实施之日起1年(第一年合同实施期满,如双方均无异议,项目实施期限可自动续展一次,续展期为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烟草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心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000.00
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实施之日起1年(第一年合同实施期满,如双方均无异议,项目实施期限可自动续展一次,续展期为一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烟草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以上中标候选人: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外网、****外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址:**市**南路16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广场12层
联系人:杨女士王女士
电话:/
邮箱:/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
七、公示期限: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