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发改交通〔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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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报送S223**洪塘至湖田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路字〔2023〕1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区域路网结构,方便沿线群众出行,加快推动**区经济社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S223**洪塘至湖田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起止路线:项目起于**区洪塘镇竹园里,经过洪塘镇街道,西塘村、**村、一寺村、乌石桥、徐家村,终于湖田镇罗家湾,接**区机场A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路线全长15.23公里,设置中桥53米/1座,涵洞820米/62道,交叉3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40km/h,其中K0+000—K3+319段路基宽度13米,K3+319—K15+230段路基宽度8.5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为中桥1/100、涵洞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I-2014)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年。
五、项目总投资为10547.33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区财政预算资金解决。
六、请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法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0********0003号)、《****运输局关于下发S223**洪塘至湖田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意见的通知》(宜市交建字〔2023〕6号)。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