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EPC)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EPC)已由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和发改项目【2023】9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2.项目规模:工程位于皮山县桑株镇恰斯干村恰斯干闸下游东北侧约1.5km、木吉干渠与藏桂干渠之间的扇形区域,距皮山县城60k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总库容为952万m3的水库一座及配套引水渠、放水渠、防洪堤等建筑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建设(略) |
E(略) | 和田地区皮山县(略)(EPC)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阶段的勘察设计;完成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的建设,包括新建总库容为952万m3的水库一座、新建水库引水渠、放水渠、防洪堤(含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施工,材料(略),安装、调试等,并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试运行管理(略),技术支持和(略)(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服务的工程总承包。 |
E(略) | 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EPC)监理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招标项目施工(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
E(略) | 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EPC)第三(质量检测)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略)料等质量进行二次检验检测。 |
E(略) | 和田地区皮山县桑株河恰斯干水库工程(EPC)第四(质量检测)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施工、原材料等质量进行三次检验检测。 |
E(略) | 和田地区皮山县(略)(EPC)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 | 对本项(略),包括工程量审核、预(结)算审计、投资控制、合同履行等全过程跟踪审计。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略)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的能力。 1.2、(略):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1.3、质量检测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略)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的能力。 1.4、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审计业绩且具有与本项目相应(全过程跟踪审计)经营范围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能力。
2.项目负责(略):2.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水利工程设计管理经历,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EPC总(略));或具有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略)有(略),具有五年以上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或有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历。 2.2、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略),具备水利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略)负责人(总设)。 2.3、(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施工企(略)),具有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略)及以上技术职(略)责人(或有E(略))。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项目负责人要求:2.4、监理项目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及(略)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监理负责人。 2.5、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略);(具体要(略))。 2.6、全过程(略):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应是本单位人员,具有中华(略)(一级)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的高级职称,持有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具有担任过水利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负责人的经历。
3、联合体投标 3.1、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略),联合体(略),并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2、监理标段、全过程跟踪审计标段与质量检测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其他条件 4.1、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略)业投标;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根据(略)(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投标人通过其他渠道提供的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4.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入失信人或失信执行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略)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略)
2.递交方式:开标现场提供纸质版文件及电子版文件,监理标段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略)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方式:线下纸质开标,监理标(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日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皮山县水利服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明德惠泽(略) |
地 址: | 皮山县新城区 | 地 址 | 和田市人民(略) |
联 系 人: | 魏红 | 联 系 人: | 周刚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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