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柘荣县人民政府批准(柘政地[2023]62号),(略)(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略)(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略),均可(略),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略),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略)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 竞买申请人登(略)(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略)。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略)。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3年11月24日 8时0分0秒 至 (略) 2.挂牌交易期限: 2023年12月14日 8时0分0秒 至 2023年12月24日 17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略)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略) 五、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给付,开户单位:(略),开户银行:县建设银行账号:35001687707050000098;县信用联社坪山信用社账号:9061010060010000005551;县工商银行账号:1407001229022046856;县邮政储蓄银行账号:935009010021638911。 2、交付竞买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申请的最后期限为(略)午17时0分0秒。 3、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个月内交清。 4、该地块若自然人申请竞买,应提交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公司法人等内容。 5、地块竞得人未取得工业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略),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柘挂(略)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亩;产值不低于1000万/亩。柘挂(略)号地块作为标准化厂房项目,竞得人需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后开发建设。在项目建成后,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并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或合同》(明确投资强度、地均税收、产值等)的前提下,方可允许进行分割出售。 7、其他事(略) 出让方:(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