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为加强对违法建设治、管、控,切实减少违法建设的存量,全面遏制新增。根据《********执法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等10处违法建设拆除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欢迎有相关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拆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及简要商务要求:
1、招标项目名称:****等10处违法建设拆除项目。
2、预算金额:69.83万元
3、用途:拆除**区凯茵豪庭小区B****管理处等10处违法建设。
4、简要商务要求:本次招标将确定****等10处违法建设拆除项目的服务资格。**市******执法局将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拆除违法建设。本期拆除服务资格有效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8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8日17:3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执法局政府公开栏。
四、资格审查和开标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9日9:00-10:00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9日10:30
开标地点:**市**区幸福路20、22****门市******执法局)422室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根据关于印发《**市违法建设治理中长期规划统计表(2019-2025年)》和《**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8年10月-2020年12月)》****工作部署,我局近期计划对**区凯茵豪庭小区内B****管理处等10处违法建设实施拆除整治行动。
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为招标最高限价,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拆除具体工程情况按实结算,且根据采购人的资金落实情况分批次进行支付,但最终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预算金额。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内容包括:计划对我区10处违建物进行拆除工作,其中9处为楼宇顶层,1处为低层及其附属构筑物。
三、验收标准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行业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条款;
3、单证齐全,有验收报告。
第三部分 项目评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结合《**市******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确定以下评标事项:
一、评标小组和监督人员
****城管局组成5****小组开展评标工作,****纪检委员会选派1名委员列席开标会议,对评标工作进行监督。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二、供应商报名及资料审查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有关资格审查资料,分别由采购人初审,审查合格的出具资格审查确认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并退回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1.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2.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的;
2、未有效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未响应采购项目公告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法律、法规和采购项目公告另有规定的其他作废条件。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符合资格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要按照采购公告时间参与开标,****小组检查密封情况,无异议后依程序进行开标,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宣读报价和下浮率等主要内容,评标小组填写开标过程记录表,经全体成员和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后存档备查。若所有报价文件无效或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则该次采购无效,应重新组织招标。
2、评标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方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若同时存在2个以上最低价,****小组综合信用、资质等研究决定。
四、供应商投标报价单
拆除服务供应商投标报价单
投标供应商 | 最高招标限价 | 投报平均折扣率 | 投标报价 |
69.83万元 |